那天回到隊裏,我腦袋裏反反複複都是大龍和小瑤,我害怕這案子破不了,他們倆沒有得救。
我心煩意亂的去水房洗了把臉,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回了辦公室,我重新翻看所有詢問筆錄和老遲發來的報告,還有技術中隊同事在現場拍的照片,仍舊沒什麽發現,然後又調出當時水木年華洗浴中心內的監控錄像,還是一籌莫展。
不過在技術中隊提供的外圍照片,就是當時水木年華洗浴中心外麵的照片中,我看到了一個眼熟的人,我忽然想到昨天晚上,我下樓給大龍買吃的的時候,也看到了這個人,就是電梯門關閉的時候,我看到的在樓道裏徘徊的人影。
當時我以為自己看錯了,現在想想,這也太巧合了吧。
通哥說,很多巧合是刻意的!
人會對很多人事物有短暫記憶,當時不會有什麽特殊感覺,一旦再次被觸動,就會出現連鎖反應。
如果說他出現在案發現場,是以圍觀市民身份的話,那麽他出現在醫院要怎麽解釋呢,他是受害者家屬,還是去醫院去探望病人?
被這個鬼案子折磨得無比煩躁的我將注意力轉移到了這個陌生人身上。
我將那個人的照片打印下來,然後找到張越,想著不管有棗沒棗,打一竿子總沒錯,張越稱她不認識那個人。
我有些泄氣,但還是將這個事情告訴了通哥。
通哥聽後,說:“這個線索說得有點牽強,首先,水木年華洗浴中心和醫院都是公共場合,任何人都可以出現,其次,這個男人是否出現在醫院,你也不能完全確定,最後,就算他出現在這兩個地方,也不能證明什麽,很可能還有別人也先後出現在過這兩個地方,隻是你沒看到。”
通哥說得很對,是我太著急了,隨便找了一個點就認為可疑,認為是可以追查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