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重複一遍了。我開車回旅館,然後就去睡覺了。我現在隻想知道什麽時候能帶馬格納斯回家!”
在謀殺案部門走廊盡頭的小房間裏,燈光亮得刺眼,空氣也悶得讓人透不過氣。漢斯•亨利克•霍芝抽泣著,攥緊了自己的手。他的衣服上全是褶子,身上散發出汗臭味。自從發現勞拉•卡傑爾的屍體到現在已經過去六天了,圖琳把他押在局裏也已經快兩天了。法官給他們部門四十八個小時搜集用以起訴他的證據,但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是一無所獲。圖琳堅信他還有沒坦白的事情,但這個男人不是白癡。他是一個畢業於南丹麥大學的計算機科學家,在工作中作風保守、循規蹈矩,但能力很強。他以前是一個頻繁搬家的自由職業者程序員,直到遇到勞拉•卡傑爾,他才在一家位於卡伍博碼頭濱水區的中型IT公司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
“沒人能證實你周一晚上確實待在旅館裏。而且直到第二天早上7點,都沒有人注意到你的車是否確實停在旅館的停車場。你當時在哪兒?”
在霍芝被拘留的時候,他行使自己的權利要求法庭為他指派了一名律師。一位年輕的女律師,敏銳機警,身上散發出優雅的芬芳,穿著圖琳永遠也買不起的衣服。這時,她提出了意見反對:“我的委托人堅稱整晚都待在旅館裏。他已經極具耐心地反複表示他與此案並不相關。我希望盡快放人,除非你們能提供新的證據。”
圖琳盯著霍芝,問道:“你沒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在你出差當天,勞拉•卡傑爾就未經你同意換了鎖。這是為什麽?”
“我和你說過了。馬格納斯弄丟了一串鑰匙……”
“是不是因為她有了別的什麽人了?”
“不是!”
“她告訴你換鎖的時候你生氣了……”
“她在電話裏沒有提她換了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