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腦筋,居然用共享單車,虧他想得出來,這麽大的目標,也不怕暴露。”朱勇一邊轉動著汽車的方向盤,一邊說道。
“這麽說,凶手在使用共享單車後,就直接鎖上,歸還了?”
“肯定啊,不過現場並沒有共享單車,監控裏他又是走著離開現場的,這個人有點難對付。”
“這麽說,凶手是把車丟進江裏去了?”
朱勇分心看了一眼趙括,“也不一定,江岸邊雖然就是圍欄,可是圍欄下還有堤壩,咱們沿著堤壩找找,興許車輛還在。”
“啊,是,要下堤壩是很困難的,高度足足有五米,跳下去指不定自己也會受傷,選擇就近扔下去才是正確的選擇,況且一輛共享單車被丟棄在堤壩上,也沒人會理會。”
“也許吧,不過這樣做卻有個致命的問題。”
趙括不解地看著朱勇。
朱勇開著車在順城街附近轉來轉去,最後從小巷中擠過,避開了擁堵的路段。
“一旦使用共享單車,那麽凶手的身份不就自行暴露了?這些東西可都是實名製的,一查就知道是誰了。”
“啊,這麽說,案子很快就可以完結啦!”
朱勇撇嘴,“哪兒那麽容易?知道身份,還得找到他,這大海茫茫的,撈針可不好玩。”
“這個我在行。”趙括笑著。
“行,那就你負責。”
兩人到達現場,沒想到的是值守的刑警已經將共享單車找到。這是一輛藍色的自行車,車尾有著編號和單車公司的名字,趙括試圖聯係該公司,不過一時沒有客服接電話。
這隻是一輛普通的單車,車身上幾乎沒有任何的血跡,從新舊程度來看,這應該是該投放出來的單車。
之後,趙括聯係上了共享單車公司,得知了這輛單車的使用情況:4號傍晚6點左右開鎖,起點是位於鼓樓區的一處小街巷,之後前往天台區的一家火鍋店,隨後回到鼓樓區的小街巷,於淩晨前往江邊,之後便被丟棄在江邊。開鎖的人名叫蒲悅,住址便是在鼓樓區的小街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