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哲若有所思地回到局裏,小李迎住他,興衝衝地道:“羅隊,曹一寶的案子,有線索了。”
原來小李他們走訪了曹一寶住的那棟樓的所有住戶,並沒有一個人在案發當晚看見有女人進出曹一寶的住所。
正當小李有點泄氣的時候,一個長期在附近拉客的摩的司機給警方提供了一條有用的線索。
案發當時九點多的時候,這名摩的司機曾從新城區送過一個女人到皇叔街24號,當時他在樓下看見那個女人進了402房。
那個女人大約三十多歲年紀,透明的玻璃絲襪裹著豐滿的大腿,腳上穿著一雙白色的涼鞋,臉上化著淡妝,看上去挺漂亮的。
根據他的描述,警方初步懷疑,他當晚搭載的女人,應該是曹一寶的前妻阮慧嫦。
後來警方找到阮慧嫦的照片給摩的司機看,他說就是她。
據警方調查,阮慧嫦是一家首飾店的營業員,五年前與曹一寶離婚,後來跟一個名叫曾憲的超市采購員好上了。兩人一直同居,但並未結婚。一年前曾憲辭職,自己開了一家電動麻將機營銷店,但生意並不好。
小李問:“羅隊,你還記得曹一寶臥室裏的那個保險箱嗎?我們的技術人員想辦法將它打開後,發現曹一寶除了在裏麵保存著一些現金、存折和金器之外,還有一張借據。上麵顯示,今年年初的時候,阮慧嫦曾找曹一寶借過十萬塊錢,而且利息很高。”
羅哲一拍大腿說:“這就對了。”
麗春發屋的媽咪說曹一寶找到了免費的女朋友,其實她隻說對了一半,曹一寶找到的是他的前妻阮慧嫦。
阮慧嫦借了他的錢,一時無法償還,所以曹一寶就以此為把柄,脅迫她跟自己發生關係。
這一個多月以來,阮慧嫦常常被曹一寶叫到家裏來,因為怕碰見熟人,所以她上樓時刻意避開別人,因而日子雖長,左右鄰居卻一次也沒在曹一寶家門口看見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