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歸罪途

第20章 旅途迷凶(四)

中午時分,大家剛吃過午飯,忽然來了兩個警察,把周董帶走了。

歐陽偉和老蔡、小麥都感覺心中一塊石頭落了地:殺死林月的凶手,到底還是給抓住了!

不想傍晚時分,一輛警車又把周董送了回來,車上的兩個警察還客氣地跟他握手告別。

這一下,歐陽偉他們三個都糊塗了。

周董是個心裏藏不住事的人,一見大家,就罵開了:“他媽的,警察居然懷疑我殺了林月。老子愛她都來不及,怎麽會害她?”

原來今天下午,警察把他“請”去,就是懷疑他是殺害林月的凶手。但周董告訴警方,自己既無作案動機,也無作案時間。

第一,他愛林月,雖然追不到她,但也絕不會因愛生恨,對她下毒手。

第二,他有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的證據。昨天夜裏Party結束後回旅館的路上,他家裏有急事打手機找他,剛好他的手機沒電了,他就用旅館旁邊的公共電話給家裏複電話。

他母親在電話中囉囉嗦嗦講了老半天。

這一通電話,從午夜12點20分左右一直打到1點多,足足打了四十多分鍾。

他當時還嫌老媽子煩人呢,想不到這一通電話,竟成了他並非殺人凶手的最有力證據。

警察經過多方調查,確認他所言屬實之後,立即將他送了回來。

“就是就是。”周董向大夥訴說自己遭遇的時候,一旁的老蔡連忙附合著說,“當時我倆在一起,他那通電話確實講了很久,我抽了小半包煙他還沒掛電話,我都等得不耐煩了,還催過他兩次呢。是吧,周董?”

周董瞧他一眼,很勉強地點了一下頭。

既然他倆也能相互證明案發時不在現場,那麽大家四個人,都有了案發時不在現場的充分證明,也就是說,在這樁命案中,歐陽偉他們四個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