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聚天在佟子昂和衙役獄卒的輪番折磨之下,七日七夜未吃未睡,已是精神恍惚奄奄一息,哪裏還經受得了如此慘烈的酷刑?用此“腦箍”大刑隻半日時間,便口鼻流血,生不如死,幾度昏迷。被涼水潑醒之後,已是萬念俱灰,隻求速死。終於含悲忍淚在師爺代擬的口供上畫押認罪,違心地承認自己在本月初三夜裏,因誤聽謠言,懷疑妻子蘇碧娥對己不忠,一怒之下,將其掐死,並趁夜將其屍體搬到梅家坑,拋入湖中。
消息傳出,滿城百姓議論紛紛,一麵要求嚴懲知法犯法的殺人真凶,一麵盛傳佟知府的青天大老爺之名。
蘇碧城更是聯合了青陽城中十餘位鄉紳,做了一塊“佟青天”的金字牌匾,敲鑼打鼓送到知府衙門。
但是,秦聚天的老父老母卻不相信一向疾惡如仇的兒子會幹出如此傷天害理之事,托人寫了狀子,遞到知府衙門,要求知府大人重新勘查審理此案,為子申冤。
佟知府因受了蘇家的銀子,加之自以為是,早已先入為主,認定秦聚天是殺人凶手,對兩位老人遞的狀子不予理睬。
兩位老人又輾轉來到省城武昌,將狀子遞到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劉大人看後將案子發回青陽府重審。
佟知府應付了事,仍舊維持原判,定秦聚天為死罪,押入死牢,隻待上報刑部核準,即行處決。
兩位老人悲憤之下,便欲往京城擊登聞鼓,告禦狀。
佟知府怕事情鬧大不好收拾,便以刁民滋事詭名告狀之罪,將兩人逮捕入獄,各笞刑二十,並且不準贖刑。
如此一來,秦家便隻剩下年僅十五歲的秦明秦月兄妹倆沒有受到牽連了。
兄妹倆深信父親決不是殺人凶手,而且根據種種跡象顯示,在梅家坑發現的那具無名女屍極有可能不是他們的母親蘇碧娥,蘇碧娥應該還活在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