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說包柟是否有所隱瞞,金彥暫且不予深究,當下最主要的事是確定馬澈是不是自殺。
金彥將馬澈的屍體從停屍櫃裏抬出來,打開存屍袋的拉鏈,一股寒氣撲麵而來。
驗屍工具早已準備妥當,二人戴好手套,白霧看了一眼屍體,問金彥:“要解剖屍體嗎?”
金彥十指交叉,攥了攥拳,“先看看屍體身上還有沒有其它傷口。”
馬澈死亡地點是浴缸,被發現時屍體在水裏至少浸泡了八個小時,所以屍體表麵會出現浮腫,且會延緩屍體腐化。
褪去衣物,二人仔細尋了一遍,屍體除頭部有擦傷痕跡外,其它部位並無傷痕。
“屍體頭部的傷痕應該是包柟所致,從傷口判斷,和包柟所說的基本一致,會使死者昏迷但並不致命,而且傷口有包紮過的痕跡,說明在包柟離開後死者蘇醒過。”白霧分析道。
金彥說:“問題依舊鎖定在酒精含量過量上,死者蘇醒之後,是他自己喝酒還是有人灌酒,如果是他自己喝的,那麽自殺的可能性就會很大,但如果是有人灌酒,不排除蓄意謀殺的可能。”
白霧點了點頭,“我個人傾向於後者,但還有一點,按包柟講述,死者生前常年混跡在酒吧夜店這類場所中,他的酒量應該不會太差,但凡酒量好的人都懂得如何催吐,這也是喝不醉的原因,所以如果是有人灌酒的話死者不一定就會醉,而且,實驗報告上寫的是酒精含量過量,我覺得未必就是喝醉了,也有可能是純乙醇或乙醚導致。”
經白霧這麽一說,金彥猛然間想起,馬澈的屍檢報告上有注明,死者體內的酒精含量高達350毫升,一般啤酒含酒精量大約在3%到5%,黃酒含酒精16%到20%,果酒含酒精16%到28%,葡萄酒含酒精18%到23%,白酒含酒精40%到65%,低度白酒也含酒精25%到38%,死者體內的含酒精量已經遠遠超出尋常酒水可以導致的量,唯一的解釋就是死者攝入過量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