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
縣令十分滿意看向陳方。
今日正是定下總捕頭的日子。
陳方在這個關頭竟然又殺死一個魔頭,這總捕頭的位置隻能是他的了。
"陳方,你又立了大功,本官決定總捕頭就由你來當!"
縣令笑嗬嗬道。
“你們幾個可有異議?”
跟陳方站在一起的還有三個人,三人都是捕頭。
他們麵色有些難看。
因為這幾個人在縣衙待的時間很久,最少的也有十年。
可是陳方隻待了三年!
三年內不僅當上捕頭,今天竟然還要成為總捕頭。
他們怎麽會服氣?
其中一人性子比較急,開口質問道:“我當捕頭最久,辦過的案子大大小小有一百之數,論經驗我是最豐富的。”
“憑什麽總捕頭的位置要讓陳方來當?”
縣令聽完,悠悠開口。
“這麽多年,你抓到幾個魔頭?”
那人頓時啞火,臉漲得通紅。
他雖然辦過許多案件,但幾乎都是盜竊之類的小案。
抓魔頭?
他不敢。
因為他目前的實力也隻是半步入品。
要是跟魔頭對上,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陳方來的時間雖然短,但是功績比你們好很多,再加上他的實力是你們當中最強,當個總捕頭無可厚非。”
縣令見三人不再說話,繼續開口道:“今後陳方是總捕頭,若是有人陰奉陽違,那就不要怪本官不講情麵。”
“聽清楚了沒有?”
“聽清楚了!”
三人咬牙應道。
縣令見三人終於同意,滿意點點頭,隨即又開口問道:“陳方!你覺得能勝任總捕頭位置嗎?”
“沒有問題!多謝大人提攜!”
陳方恭敬回答。
其他幾人紛紛祝賀,雖然有些不情願,但事已至此,無力回天。
縣衙後院。
陳方把一百兩銀子放在顧修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