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還有一件事。”
顧修出門的時候,從懷裏拿出一個小包裹。
同時,一本賬目落了出來。
他一愣。
隨後一拍腦袋。
怎麽忘記把賬目還給張可可了?
他彎下腰撿起賬目。
一張薄薄的紙從某一頁中落下。
顧修出於尊重,沒有翻看過賬目,因此不知道裏麵還夾著這樣的東西。
不過,既然是它自己落出來的,他要是不看就顯得有些不尊重這張紙了。
印入眼簾的是大大的“契約”兩個字。
顧修皺著眉頭看去。
表情變化十分豐富。
看完後,他歎了一口氣,默默把契約夾回書裏。
這是張可可跟原主簽訂的契約。
兩人成婚三年,隻有名分而無夫妻之時。
三年過後無論張可可是否能成功掌控張家。
她都會還顧修自由,解除兩人婚約,並且給一定的錢財。
從此之後,兩人再無瓜葛。
張可可衝進火海之中,原來並不是要拿什麽賬目,而是要拿走這份契約。
也不知道她是真傻還是假傻。
顧修輕輕搖了搖頭。
她為了拿這份契約而被砸壞了雙腿,他無論如何都不能撒手不管。
葉小曼治不好,就找林神醫。
林神醫治不好,就去雲山府找更厲害的人。
府中無人能治,便去州裏!
陳方不明所以,隻看到他眼神忽然變得堅定,於是開口問道:“顧兄弟,你怎麽了?”
顧修把賬目放回去,然後把小包裹丟給陳方。
“看看裏麵的東西,在哪裏能買到?”
陳方打開看,用手捏起一小撮放在鼻子邊聞了聞:“這是磷粉......從這裏出去,往東走兩條街,有一家藥鋪有買。”
顧修聽他說得信誓旦旦,有些驚訝。
他能在之前短時間內當上捕頭,不止會審時度勢,還是有一些本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