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裏,寒風冷冽。常有人說春天比冬天還要難熬,正是換季的時刻,薄的衣服太冷,厚的太熱。小姑娘愛俏,總打扮得花枝招展,短裙配襯衫,那風兒正好往衣領裏鑽,隔天就能感冒。
在這一點上,蔣夜鶯也不輸給任何女孩,她就穿了一件單薄的牛仔褲,上衣是露肩吊帶襯衫,迎風跑起來,將她的衣袖吹鼓,卷走所有滾燙體溫。
蔣夜鶯一邊跑,一邊看手機,上麵顯示的時間是晚上九點五分,已經超過和胡離約定好的歸家時間。
她和小叔叔剛剛有點進展,可不想被胡離認為,她是和野男人在外遊**,樂不思蜀,不肯回家。
這是要蔣夜鶯把心剖出來給他看,那裏頭隻裝著他一個人,滿滿當當塞的都是他。
到了家門口,蔣夜鶯氣喘籲籲按響了門鈴。一看時間,糟了,九點半了。
她斟酌半天措辭,想好了借口,卻在見到胡離的那一刻前功盡棄。
蔣夜鶯結結巴巴,尷尬地笑道:“小叔叔,我,我晚了一點點。”
胡離冷淡地睥了她一眼,一句話都沒說,瞧不清是生氣還是不在意。
然而,他越是這樣無所謂的態度,蔣夜鶯越覺得受傷。她寧願他大發雷霆,問她都去做了什麽,也不要胡離對她視而不見。
他罵她,代表他在意她。可小叔叔偏偏一聲不吭,將她的七寸拿捏得恰到好處,讓蔣夜鶯一句辯駁的話都說不出來,吃啞巴虧。
她灰溜溜逃回房間,換了睡衣去廚房吃飯。
桌上有胡離用保鮮膜包起來的菜,碗沿帶著溫熱。顯然他也剛剛吃完沒多久,菜是半小時之前燒的。
胡離是等到九點才吃飯的嗎?
蔣夜鶯心裏想著這事,嘴裏的飯菜變得又甜又澀。她知道小叔叔在意她,否則也不會將她養到這麽大。然而這份在意是不摻雜任何雜質的,他重她、愛她、敬她,不似親情,勝似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