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人們改善生存,卻丟失真正的生命
一個人要得到幸福,唯有識別動物性生命的全部的虛無性和欺騙性,將唯一真正的生命從自身之中解放出來,才可能實現。那麽,人們為了得到這種幸福都在做些什麽呢?在他們存在於個體的無法回避的然而又是緩慢接近死亡的過程裏,肯定能清楚地知道這一點。然而,他們依然將畢生的精力投入各種各樣的努力之中,試圖避免這個個體的必然毀滅,拚命滿足個體的**欲,從而將生命裏唯一的幸福——愛,給剝奪了。
不明白生命到底是什麽的人,他將畢生的努力都投入獲取生存的鬥爭,努力獲得快樂,極力地避免痛苦、躲避那根本繞不開的死亡。
然而,增加歡樂的程度必然會提升鬥爭的激烈程度,必然要帶來更深沉的苦難,必然讓死亡來得更快。為了達到自欺的目的,掩蓋不可避免的死亡,人們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沉湎於娛樂。但是,娛樂的增加總會有一個極限,當它達到極限的時候,就會變為痛苦,深沉的痛苦,留下沉浸於痛苦之中的、一步步接近死亡的恐懼。此時,惡性循環出現了:甲成為乙的原因,而乙又讓甲不斷地強化。對不理解生命的人來說,一生中最具危險性的地方在於:在他們看來,不能對人的,主要是富人生活的歡樂實現平等分配,因此,就會發生搶奪現象,拋棄人與人的友善,使用暴力、使用惡的手段就變得理所應當。但是,愛隻能從人與人的友善之中生發出來。因此,歡樂與愛永遠是一對直接的矛盾,歡樂越是增強,二者的矛盾越深。那麽,越是努力地、緊張地獲取歡娛,人們獲得愛,這個人類唯一幸福的可能性就越小。
人們讓自己的動物性肉體不間斷地保持對理性規律的服從,並讓這種服從將自己固有的對他人的友善解放出來,而愛的活動在這個基礎上引發出來。這就要求人們對生命的理解要遵循理性意識,即把生命當作一種無法看見卻是確切無疑的存在。然而,人們並沒有這樣理解生命。他們認為,生命隻是某種特定條件下的肉體存在。這些條件包括,在具體的某個階段,人為地舍棄博愛與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