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
第二個被查明身份的受害人是郵寄到《榮京日報》社的頭顱主人,這個擁有著一雙死不瞑目的美麗大眼的女人是個化妝品推銷員,名叫金維兒,河南開封市人,27歲,就職單位就在離國展不遠的一家商廈底層的屈臣氏內,經警方查明,金維兒不僅為受害人,還當係店員小美口中、案發前於國展中心購買過拋屍所用PRADA皮包的“墨鏡女”。
金維兒於2010年11月22日在原京市小關派出所立案失蹤,正是地鐵驚現屍骸的同一天,但她的死亡時間至少還要往前推一至兩日,也就是說,報失蹤時她那被分了屍的右手和腦袋已經分別被裝進了高檔的PRADA皮包,一個搖搖晃晃地躺在髒兮兮的地鐵座位下,一個顛簸在從櫻樹園快遞站轉運進城的水泥路上。
為金維兒報案失蹤的是她的丈夫張智傑,一名基金經理。這個男人20日晚上從成都出差回來便不見妻子人影兒,生生熬了一天兩夜,直到22日早上才戰戰兢兢地到派出所報案,估計他做夢也沒想到妻子會被人殺害分屍,而且居然還跟此後便吵得沸沸揚揚的“惡紳士PRADA”一案有關。
由於失蹤立案的時間與地鐵屍骸案發的時間存在巧妙的時間差,雖然這純屬偶然情況,但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延誤了受害人的身份確認效率,本該早一些浮出水麵的金維兒成了繼林瀟瀟、袁晴之後的第三個“惡紳士PRADA”一案的相關者。雖然同為受害人,但她和林瀟瀟還涉嫌協助作案,兩個女人應該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自己的死亡做出了積極貢獻,或許還一度沾沾自喜。重案組不少辦案人員都為此驚訝地感歎:“現在的女人究竟都在想什麽,難道麵對一個披著高富帥的外衣,實則殘酷冷血的凶手就這麽缺乏辨識力,甚至全無智商可言嗎?!”
對金維兒社會關係的調查很快便有了初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