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跡比對結果出來之後,我們的精神都為之一振。雖說這個對比結果不能作為定罪的證據,但它卻足以推動案件的進展。我們按照法律程序傳喚了劉夢瑤,並且把她的父母也叫到了D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分別對他們進行了詢問。
與此同時,拿到搜查證明的專案組同事們分別對劉夢瑤的家裏和學校宿舍進行了徹底的搜查,最終在劉夢瑤的書櫃裏找到了那個最關鍵的證據——蔡豆豆丟失的手機。
劉夢瑤跟蔡豆豆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她怎麽會成為殺害蔡豆豆的凶手,這件事得從2018年12月22日那天晚上說起。
星期六放學後,劉夢瑤緊隨黃可欣的腳步回到女生宿舍。當時,寢室裏除了她們倆之外沒有其他人,黃可欣一邊收拾東西,一邊等著父親來學校裏接她。而劉夢瑤撒謊跟母親說那個周末自己要待在學校裏看書,實際上是想去周奇的酒吧裏玩兒個通宵。
劉夢瑤對著鏡子化妝,畫著畫著突然產生了一個邪惡的念頭。她想狠狠地捉弄一下黃可欣,讓她最討厭的人在自己麵前永遠抬不起頭來。她最初的想法是把黃可欣騙到周奇的酒吧,將其灌醉,然後拍下對方的裸照,以此要挾對方永遠聽她的話。可是那天晚上,事情的發展完全脫離了她的控製,這才釀成了後來一係列的悲劇。
為了引誘黃可欣上鉤,劉夢瑤主動跟黃可欣搭起訕來。她一反常態地對黃可欣表現出友好的態度,並誠懇地為她之前做過的事情道歉。她希望黃可欣能原諒她的過錯,緊接著便提出要請黃可欣吃飯。
就在這個時候,黃可欣接到父親打來的電話。她們父女倆本來約好了放學以後一起去吃燒烤,可是父親的單位臨時有事,不能來學校接她。為了讓父親安心去工作,黃可欣在電話裏對父親說,待會兒有個同學要請她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