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子明探案(全5冊)

第十四節

陳子明半夜醒來,陷入苦苦的深思之中。

既然有跡象表明,韋德利曾經在12月8號淩晨出現在祁原縣附近,那麽,他理應將傅藝才的屍體拋在那兒。可是,事實證明,在該縣發現的三號屍體並非傅藝才的屍體,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

對於韋德利而言,如果傅藝才的屍體永遠消失,他自己就是安全的。因為既然有傅藝才為他背黑鍋,警方又有什麽理由懷疑是他盜取了保險箱裏的兩件寶物呢?傅藝才的失蹤就明確無誤地表明,是傅藝才攜寶物逃亡!

根據這樣的邏輯,韋德利理應將傅藝才的屍體拋往外地,並且多半會設法損毀其麵容,即使那屍體被發現也無人能夠認出。因此,按照陳子明先前的估計,在祁原縣發現的三號屍體完全符合以上條件,它應當就是傅藝才的屍體。可是,無論是DNA檢測或是陸一萍的現場辨認都否認了陳子明的推測,三號屍體並非傅藝才的屍體,這又是為什麽呢?

陳子明再次回顧韋德利可能的犯罪過程。

韋德利在前往青雲山的途中曾經將傅藝才的三樣物品拋到山穀之中,其中包括一雙皮鞋,一個玉佩,一串鑰匙。他為什麽要將那三樣東西拋掉呢?傅藝才身上應當還有其他東西,比如衣襪之類的,為什麽不曾被拋掉呢?

被拋掉的那三樣東西有什麽共同特點嗎?它們都是不易燒毀的東西。

陳子明猛然醒悟道,韋德利打算將傅藝才的屍體燒毀!

可是,想要燒毀一具屍體談何容易!他又能到哪兒去尋找合適的焚燒場所呢?熊熊烈火是會立即引起別人注意的。

最簡單的燒毀屍體的方法莫過於製造車禍。可是,12月7日在五顆鬆那兒的那起車禍中隻發現了一具屍體,而那具屍體已經經法醫證實是方大貴!

可是,方大貴與傅藝才的身材相似,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