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子明探案(全5冊)

第六節

至今為止,警方尚無法斷定,凶犯究竟是從樓頂平台沿著那繩索下到八樓而進入死者公寓的呢?還是預先在樓頂平台拴好繩索,而在夜間從樓下攀援而上進入死者公寓的呢?因此,警方對樓內所有住戶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重點集中在名字與那血字有關者。

調查結果表明,在柏樹灣花園二號樓的其餘17戶住戶中,名字與那血字有關者僅有一人,那就是二號樓403室的餘小菊。可是,餘小菊僅僅8歲,去年剛進小學,怎麽可能作案呢?

盡管本樓其他住戶自己作案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但也不能排除他們中的某個人勾結外麵的某個同夥作案的可能性。隻要本樓的某個住戶夜間在樓頂平台上悄悄地拴好繩索,外麵的同夥就能夠沿著那繩索攀援而上了。但是,死者又是如何認識那凶手的呢?

死者家裏的保姆當然也被列在調查名單之內。對南郊醫院的調查表明,保姆江葑於7月2日傍晚確實因交通事故導致左小腿脛骨骨折,有X光片子為證,而且當時為她接骨的醫生也可為此作證。在江葑自己的要求之下,她於7月9號出院。據骨科醫生說,由於骨頭尚未長好,石膏也未撤除,因此,她在7月14號不可能下地行走,必須坐在輪椅上,就更不能上樓梯了。既然如此,她本人幾乎沒有作案的可能。

但是,對二號樓案發前後監控錄像的檢查表明,在7月13號晚上8時50分,小葑曾乘坐輪椅出去過,9點25分返回。7月14號早晨6點20分,她又乘著輪椅出門,6點45分返回。她在案發前後兩次出入二號樓究竟是為什麽呢?她會不會出去聯係什麽同黨呢?

由於在監控錄像中清晰地看出,她坐在輪椅上進出樓時,因為要通過樓前的一個斜坡,所以每次都有一個保安在後麵幫她推那輪椅。於是,警方找到了那名保安,他叫張全福,今年28歲,已經在這兒當了四年保安,一看就知道是一個憨厚的漢子。據張全福回憶,7月13號晚上8時50分,小葑的確曾乘坐輪椅出去過,他當時還問她出去幹什麽,她回答說是因為第二天小雲要和芮文清去遊樂場,所以必須預先為她們買一些點心和飲料之類的東西。至於7月14號早晨6點20分,她再次乘著輪椅出門,是去買早點,並沒有什麽奇怪的,因為她幾乎每天早晨都出去買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