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第二日。
上午,兩人補覺。
下午,兩人去了自然科學館,買了那裏的紀念品:落微觀山杯。
杯子的材質是無鉛水晶玻璃,透明度很好,無色,如水。玻璃杯杯底有落微山的形狀,那是一大塊實心的玻璃。
杜清晝不喜歡這種形狀規則的杯子。沒有手柄,看著也不厚,若是裝了開水,一定會很燙手。而且,杯底的那塊特殊形狀的玻璃,清洗起來肯定超級無敵極度困難。
不過,有一點令他頗為滿意:杯子裝在原木盒裏。他對立方體木盒的喜愛程度,超過杯子,稍微有點買櫝還珠的意思。
同行第三日,即6月5日。
兩人去了花海。
在花海深處,樹桃丹挖出一塊手掌大小的琥珀,洗淨後送給杜清晝讓他放在木盒裏。
她說:“1億年前,這隻小鳥被鬆脂包裹後,肯定有激烈的掙紮。因此,這塊琥珀裏雜質很多,氣泡也很多。”
杜清晝點點頭。金色琥珀長約七厘米,透明度很好,裏麵的黑斑色塊一目了然,當然,小鳥的羽毛也清晰可見。
他指出一個明顯不符合事理的現象:“這裏的氣候,恐怕不適合形成琥珀化石。而且,這裏可是火山,1億年前的琥珀,會保留現在嗎?”
“我上次來這裏的時候,它還不在這裏,是我把它埋在這裏的。山裏有我的很多朋友,我離開後,他們代為保存。”
好家夥!這套說辭未免也太不可信了吧?且不說你是從哪裏搞到的如此完美的鳥類琥珀,隻說你把它埋在這裏,然後還能精準地挖出來,這就是件很了不得的事了。
你要是不說你埋了一顆琥珀,那旁人還真看不出來。畢竟花海從東邊延伸到西邊,這裏的花與旁邊的花並無不同之處,肯定是埋下去有一段時間了。
在這個星球上、在這個時代裏,莫名其妙的人、事、物,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