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欣拿起國書一看,果然加了一條極其苛刻的附加條約。
1.兩神之間秉持自願原則,定期開展商貿,雙方百姓互通有無,一經確定不得阻欄。
2.對於糧食,金屬銅鐵等物資,可用神力能量作為一般等價物購買,雙方秉持自願原則,價格由雙方協定。
3.本國書條約內容,不涉及戰爭。簽訂本國書,並不意味著雙方和平。如有需要,雙方可簽訂同盟神國書,或額外簽訂其他條約。
附加條約:
1.獸人之神希望與“您”,雙方保持和平。但和平的前提是“您”一次性支付獸人之神十萬石糧食,每萬糧食約120斤。
2.作為交換,獸人之神願意為您提供一次軍事力量的支援。包括但不限於武器支持,借兵,出兵支援等等。但任何一項軍事力量的支援,“您”都必須支付軍事力量提供方,也就是支付獸人之神一定數量的糧食。至於糧食的具體數量,由雙方協定,秉持自願原則,隻有雙方滿意,才可達成。
3.獸人之神的島嶼接收到糧食後,必須迅速遠離另一方島嶼。一方不得尾隨另一方的島嶼,一個月內雙方將不能發動戰爭,違背者,將受到國書的懲罰。
簽字人:獸人之神雷酷比
“10萬石大米?你們獸人還真敢開口。”朱欣看著這個天文數字,氣憤的說道。
“如果您同意奉我上神為霸主。我可以向上神勸說,糧食可以少要些。甚至減免一半,也未嚐不可!”布魯多說道。
朱欣可不準備上當:“有利就有弊的代價是什麽呢?我可不會相信,你們獸人有這麽好的心腸。”
“隻需要每年向我們島嶼,也就是向霸主提供一部分的糧食,提供的糧食,可以按當年生產糧食的總數的10%,至於具體的數字,我們可以再商議。但我可以保證的是,您提供的糧食絕不會影響到,您島嶼上百姓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