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許多富商大賈一樣,胡大軍的第一桶金賺的並不是那麽的光明正大。販賣私鹽,曆來都是重罪。
畢竟,對於鹽鐵專營的朝廷來說,鹽是重要的稅收來源,《史記·貨殖列傳》裏說,“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流的東西莫不通,得其所有。”
漢武帝劉徹開疆辟土,經常征戰,政府的財政局資金緊張,因此,他開始在鹽業上打主意。
唐律要求:售賣私鹽1石之上,施加杖刑。之後,唐代統治者增加了懲罰幅度,要求售賣私鹽2石之上,即處死刑。
更要命的是,連帶作案本地的監督鹽官都需要連坐治罪。五代時期的鹽法要求:凡售賣私鹽者達一斤多便就地正法。
相對於寬容的宋朝的鹽法起先將私鹽鹽販是不是論罪死罪的規範定在三斤,而後則是將界限提升到十斤。
即便是這樣,十斤鹽就得掉腦袋。可見,朝廷對於私鹽販子的處罰力度。
即便是這樣,販賣私鹽依舊猖獗。畢竟對於窮苦百姓來說,他們吃不起官鹽,私鹽相對便宜一些。
胡大軍一開始就是靠販賣私鹽起家,有了錢的他很快富甲一方。可是這種不義之財做的大了,總不免被官府給盯上。
雖然上下打點,胡大軍終究是寢食難安。當他不再為錢財發愁的時候,就想讓自己那些見不得光的產業,變得光明正大。
加上新帝登基的時候,確實也曾煥發過一絲中興的希望。那時候聖帝剛剛登基,還是想有一番作為的。朝廷也開始整頓吏治,國庫的空虛使得朝廷開始對私鹽販子加大了打擊力度。
胡大軍聞得風聲,施以了重金才得保平安。他果斷的放棄販鹽這個暴利行業,從而開始販賣糧食。
自新帝登基以來,天災就不曾斷絕過。天災人禍糧食欠收,糧價也是年年攀升。
胡大軍家資殷實,很快就囤積居奇。他漸漸地發現,這販賣糧食比販鹽賺的更多。沒出幾年,胡大軍便成了肇州城最大的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