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了動手劁鹿。
除了那頭公鹿王,它的優秀基因值得保留之外,其他五頭公大角鹿都必須接受這樣一個小小的身體改變,這真讓我感到害羞。麵對這些上千斤的龐然大物,我隻能用麻醉槍先將它們一一麻醉,然後動手割掉了它們**的一些東西……最後將它們的傷口簡單地消毒和包紮了一下。雖然我的手忙腳亂讓它們受了一些苦,但事情進行得還算順利。
一周之後,它們的傷口好了,隨之變好的,還有它們的脾氣。它們從此變得無欲無求,成了踏實肯幹,不再鬧事的乖乖鹿。或許它們從來不知道在自己的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但我們的鹿群卻越來越和諧和安定,打架爭鬥的事情再也沒有發生過。
後來我為此得意地向鐵蛋說道:“怎麽樣?它們變乖了不是?”鐵蛋疑惑地問道:“然而,我還是不知道你到底用了什麽手法?它們為何會這麽的乖?我記得你當初隻是割掉了它們小小的一塊肉而已。”話到了這裏,已不可再詳說下去,我嘿嘿地對鐵蛋一笑道:“這個……保密!”
我升級了憨叔他們使用的長矛,上次做的鋸齒還在,時光機自從被雷電劈中巨樹燒成了鐵水之後,我的鋸齒便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於是,當看到憨叔它們的長矛失去了銳利之後,我首先便想到了拆分鋸齒。木製的長矛,尖頭替換成了鐵刺,再加以磨製,戰力一下子倍增,再加上我們的鹿群,不知不覺中,我們已經成了這一片群山中最強大的族群,出則車馬行駕,入則滿載而歸。我們不需要像其他的族群那樣每天都在勞碌奔波,一周或者十天出門打獵一次成了我們的標配。
偶爾,我們還會在野外遇到其他族群的原始人類,他們赤腳而行,肩上扛著幾斤重的野兔或者三四十斤的麅子,喜滋滋地走在回去的路上。而我們這一隊人馬,則手執尖光閃閃的長矛,騎著千斤重的巨角大鹿威風凜凜地從他們麵前列隊而過,後麵更有鹿車拉著千斤重的野牛或者一車黃羊,兩相一對比怎麽看都不像是同一個時代的產物。他們目瞪口呆、瞠目結舌地望著聲勢浩大的我們從他們身邊經過,又離他們而去,他們內心的巨大落差我想已經無法用言語再去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