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北第二本要購買的書籍則是《法律與社會》。
雖然公然宣傳《法律與社會》是對當時封建社會的抨擊,因為法大於權,法律的權力大於一切。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
法律也不會允許有一個人或者一個群體淩駕於法律之上。
雖然古代就有了太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典故,但真要是實踐,那可真的太難了!
除非是迫不得已,不然哪個皇帝又願意親自賜死自己的兒子呢?
所以說法律就跟封建社會皇室的權力起了矛盾。
但凡寧北敢在古代宣傳《法律和社會》,第二天他就得被人株連九族!
不過寧北並不打算宣傳法律,他也不敢……
他隻是想學習一下法律製度,然後製定幾條適合商人使用的條令。
畢竟等到他穿越到唐朝後,利用腦海中儲存的知識,定然會在唐朝掀起一場史無前例的風波。
寧北雖然決定要做‘億’表人才的商人,但他所涉及的方麵可不隻是商。
士農工商,一切職業都會因為寧北而變得天翻地覆!
隻要沒有人阻止他,那麽一切都會翻新。
在涉及到數額巨大的財富時,任何人都抵擋不住其**!
所以說在這個時候,如果沒有秩序約束的話,整個唐朝都將會卷入這場混亂!
到時候有錢的會越有錢,而沒錢的連自己都很難養活。
這可是金融危機爆發的前兆啊!
金融危機為什麽會爆發?僅僅是因為沒錢嗎?
不對,是因為社會貧富過於懸殊,而且錢也不像曾經那樣值錢了。
這可不是寧北想要看到的。
所以說他才準備學習法律,製定條令約束眾人。
有了製度和約束,人們才會規矩做事,金融危機也不會出現。
這種事還是在封建製度的允許之內的。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畢竟就算是財主也會給家裏製定條規約束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