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緝凶錄

第兩百一十四章血債血償

三年前,傅承安查清了吳興五帥府狐仙殺人的案件,將凶手繩之以法之後,就想休息一段時間,然而身份特殊的他不能擅自離開河北境內,所以,就挑了一個山清水秀鳥語花香的村落去度假。

羅家村,名字聽上去很土,但實際上風景如畫,魚米之鄉。

那時候傅承安才二十一歲。

一個人背著簡單的行囊走進了這座畫中仙境的小山村,住在了一處比較清淨偏僻的客棧裏。

正值盛夏,京城來這裏避暑的達官貴族非常多,小山村早就有了很多小型的私人園林,一個院子挨著一個院子,依山傍水十分漂亮。

傅承安住下來的第一個晚上,正在洗澡的他忽然聽見窗外有一個女人邊哭邊喊,救命啊!救命啊!

等他穿上衣服追出來一看究竟的時候,外麵早就沒人了。

後來,他詢問客棧老板才知道,原來這喊救命的女人是本村一戶人家的兒媳婦,名叫姚佳慧。

她丈夫嗜酒如命,喝醉了就開始打人,以前大家還會幫忙勸架,後來就見怪不怪了。

因為村裏傳言,這姚佳慧不檢點,勾搭男人,因此,大家對她的印象也不好,再說,別人家夫妻倆之間的事兒,外人也不變插手。

結果第二天晚上,傅承安從山上遊玩回來,剛進村就看見一個男人躺在地上,而他的旁邊則是跑的氣喘籲籲地妻子。

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於是便讓這個女人去找人來,自己則留在現場等著,女人很快叫來了村長和其他人,村長探了探男人的鼻息,朝眾人搖了搖頭。

“死了,去報官吧。”

第一行動處接警後來了兩個人,檢查了屍體確定了死亡原因,猝死。

一個人在高速奔跑的時候很容易造成猝死,尤其是心髒有問題的人,而且,他也從第一行動處的法醫那裏聽說,死者的心髒肥大有異於正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