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雙方上庭。”書記員站起來,法警把柳畫和另外一個年輕人分別從兩個門推進來,魚服、陳乘、方百爾還有柳鉦坐在觀眾席上,雙方律師抱著各自的辯證材料在位置上站定。
“關於原告柳畫起訴被告馬定綁架並企圖謀殺一案現在開庭。”屋子裏的人稀稀拉拉地坐下。
“請雙方確認當事人身份。”書記員站起來。
雙方律師站起來:“確認當事人身份。”
“請原告開始陳述。”書記員示意。
原告律師走到馬定麵前:“馬定,你在本月13號傍晚尾隨我當事人柳畫小姐,並在拐馬巷打暈我當事人,是也不是?”
“不是。”馬丁矢口否認,
“那你如何解釋監控中在我當事人走入拐馬巷以後你緊隨著進入?”
“我有個同學住在拐馬巷,我是去看我的同學,隻是巧合碰到了那位……柳小姐。”
“這麽說你並不認識我的當事人?”
“從沒見過。”
“那你如何解釋我當事人有你的手機?”
“我的手機是在拐馬巷丟失的,這個事情我同學也知道,可能是柳小姐撿到了我的手機。”
“你在我當事人後麵進入拐馬巷,我當事人怎麽撿到你的手機的,被告,難道你覺得我當事人會魔法,可以未卜先知轉身再回拐馬巷撿起你的手機嗎?”
“這個我怎麽知道,我是到了同學家才知道手機掉了,我怎麽知道柳小姐是怎麽撿到我的手機的。”
“好,跳過這個問題,那請被告解釋一下這段錄音。”
原告律師出示柳畫的手機,書記員拿過手機點開播放。
“這個是你說的那個人嗎?”
“你怎麽弄來的?”
“我走在街上看到她,那個街道上沒有人,就把她請回來了。”
“殺了她。”
“啊!這可是個大活人。”
“斷氣以後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