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下一場英甲比賽是在十四天之後的一月十八曰,唐恩在足總杯之後給球隊放了兩天假。第一天假期唐恩浪費在了看病和記者糾纏,以及咒罵諾丁漢糟糕的治安上。
幸好身上還有些零錢,才不至於連回家的車錢都沒有。
第二天唐恩一大早就去銀行辦信用卡掛失,接著又去警察局辦身份證掛失。折騰了幾乎一天,下午別人家都在喝下午茶,他才從外麵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這還要感謝他腦子裏麵那個時靈時不靈的記憶,否則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應該去什麽地方找什麽人。
當他走到家門口的時候,他看到那兒站了一個小孩子。
身高和自己差不多,但是一臉稚氣。
唐恩不明白這個孩子站在自家門口做什麽,他臉上還有些髒,褐色的頭發,小麥色的皮膚,應該是一個混血兒。該不會是給小偷望風的吧?他瞟了眼自己家門,發現關的好好的,沒有破壞的痕跡。
那個小孩子看到唐恩走過來,眼睛就一直盯著,卻什麽都不說。唐恩不喜歡這種眼神,於是他瞪了那孩子一眼,便從他身邊走向自己的家。
這時候那孩子開口說話了:“你是森林隊的主教練托尼·唐恩嗎?”
不叫先生,就這樣直呼其名,也不問聲好,真不懂禮貌!心裏這樣抱怨著,唐恩還是停下腳步,斜眼看著他說:“我是。想要簽名的話,我現在可沒心情。”
那孩子低頭從褲兜裏麵掏出一隻黑色的皮夾,“我不是來要簽名的,這是你的錢包。”
唐恩疑惑的接過去,發現裏麵除了那幾百英鎊沒了,信用卡和身份證都在!
雖然今天白忙活了,但看到這些東西失而複得,唐恩心情還是馬上轉好了。他再看那孩子的眼神都變了,臉上也多了笑容:“哦,這是你撿到的嗎?真是善良的孩子……太謝謝你了!”他摸摸自己的衣服口袋,發現零錢太瑣碎了,拿出來獎勵對方未免寒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