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元年。
三月十五。
地丞相府。
孫權正在努力的書寫公文,他想到了呂布在首次月政時的要求:
“農場的開墾,不要一塊一塊的,太慢了,要二十個農場一起開始。人員不夠的,要在全國招募。”
“給出政策,凡是來建業開墾農田的,每開墾十畝地,少交一成的賦稅,開墾十畝地免全年的賦稅。”
“開墾第十一畝地開始,每畝地的工錢是市場價的兩倍,但是,發放形式是月薪和年薪各五成。”
“中途離開的,沒有保質保量完成開墾的,沒有年薪。工錢一律發放新吳幣。采伐的樹木,全部收歸國有,以備使用。”
孫權嘴裏一邊嘟囔著,一邊在努力的思考。
“主公真是仁德啊?”孫權不由得感歎。
“唰唰唰”孫權快速的揮舞著毛筆,不一會兒,一份《墾荒招募令》就寫完了。
“呂蒙丞相,請幫我給我看看,我起草的這個《墾荒招募令》如何?”孫權起身,拿著自己剛剛草擬的《墾荒招募令》來到呂蒙的辦公桌麵前,拿給呂蒙看。
“好,我看看。”
呂蒙接過《墾荒招募令》。
墾荒招募令:
奉東吳大帝之命,發布此招募令。
為解決百姓溫飽,提高百姓收入,特製定此招募令。
一,招募對象:麵向全國招募墾荒農人。凡是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者均可前來應招。
二,墾荒人員待遇:一,每開墾十畝地,少交一成的賦稅,開墾十畝地免全年的賦稅;二,第十一畝地開始,每畝地的工錢是市場價的二倍即六百到一千枚銅錢。三,采伐的木材送到指定位置也有額外工錢,每天大概有二十枚銅錢。
三,薪酬發放:月薪五成,年薪五成,月薪按月發放,年薪按年發放,或者在工程結束時發放。
四,工作地點: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