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東鄉侯府,內院。
趙啟明坐在門檻上,對著一整盆的田螺,吃的津津有味。
因為沒有辣椒,隻能用五香的做法,再加上故意多留了些湯汁,每顆田螺都噴香油膩。
爽啊。
趙啟明沒多久就幹掉了半盤,弄得腳底下都是田螺殼。
也不知道又跑到哪裏多管閑事的旺財回來了,見趙啟明吃的酣暢,好奇的湊過來吃了一顆田螺殼,咬的嘎嘣脆,結果發現這好像並不是食物,於是又吐了出來,趴在了細柳的腳邊。
細柳也坐在門檻上。不過她並沒有吃田螺,而且抱著一小碟,認真的把田螺肉都挑出來,然後放在另外一個小碟子裏,準備裝滿給趙啟明吃。
“吃的就是這麽個過程,你全挑出來還有什麽意思?”趙啟明瞪了眼細柳:“沒出息,田螺都不敢吃,以後出門別說是我身邊的丫頭,我丟不起這個人。”
“腥……”
“果兒不也吃了,他怎麽不嫌腥?”趙啟明對細柳的辯解十分失望。
因為同樣是小跟班,細柳比起李敢可差遠了。
那小子對“啟明兄”的信任已經達到了盲目的地步,就算啟明兄說“炸藥包好吃”,他也絕對會抱起炸藥包咬一口嚐嚐味道是不是好。
所以當下人端出一盆田螺的時候,李敢想也沒想就抓起一把塞進嘴裏吃,和旺財一樣咬得嘎嘣脆,然後不管口味如何,仍然豎起大拇指佩服的說“田螺果然很好吃。”
直到後來趙啟明諄諄善誘,告訴了李敢正確的食用方法,李敢才領略到田螺的美味之處,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和趙啟明合夥幹掉了一盆,臨走的時候還要走了做法。
不過果兒吃田螺要用牙簽,想要達到小侯爺的水平,估計最少還得苦練三天。
可不管怎麽說,比細柳強多了,這丫頭嚐也不敢嚐。
“沒出息。”趙啟明搶走了細柳那盤子裏田螺,然後嫌棄的說:“喝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