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以武犯禁!
春秋戰國時期,思想相對開放,生活方式也就趨於多元化。當時社會各種行當的人都相當多,除了從事農業生產和普通的販夫走卒之外,還有遊學的,有行乞的(真正喜歡這種生活方式的職業乞丐),有職業政治家(不分國別,隨時可以跳槽,如同今天的職業經理)……真正的三教九流,豐富多彩。
再就是朱家這種職業俠客。當然,俠客與俠客是大不一樣的,如朱家這種受墨家深刻影響,以兼愛、非攻為政治理念之俠客,行走江湖,有非常明確的行為準則。但更多的俠客,則和盜賊區別也不是很大,弱肉強食,信奉的是叢林法則,行走在法律邊緣,讓官方也頗為頭痛。其中的許多人在一定條件下,也願意成為他人所豢養的“士”,戰國養士之風盛行,與遊俠數量較多也大有關係。
當然,遊俠也有基本的共同點:重然諾,講義氣,輕生死,有恩必報,有仇必清。也正是因為其基本特征有著樸實的道德觀念,並與社會道德相契合,在社會上也有著相當的地位。
當然,遊俠的另一個特征更為明顯,那就是“武”。俠的能力,往往與個人武力密切相關,武力是俠客解決問題的終極手段,個人武力越強,在江湖上名聲越顯,而解決問題的能力自然就更強,“道理”也就更大。
正是因為武力是俠客解決問題的終極手段和最重要方式,就難免常有觸犯律法的情況。以私力解決糾紛,是對官方權威的削弱,自然為官方所不喜。對於以規則為社會運行準則的法家來說,更是如此,韓非將遊俠列為五蠹之一,評價極低。
離軒還是一個少年人,少年人總是向往熱血沸騰的江湖,離軒雖沉著穩重,也還保留著那份熱血。何況朱家是自己好友,自然不會對遊俠這種生活方式有什麽偏見。但出於理智,他仍要為好友的前途考慮,同時,遊俠始終是與法家思想相悖的生活方式,也自當厘清其中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