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裏糊塗成為殺人嫌疑犯的方寶,坐在出租車上盤算著自己的處境。
若去“投案自首”找警察說明情況——自己絕非凶手,僅僅是個偷兒,警察會相信嗎?如果不信,自己就會被投進監獄。搞不好像聶樹斌和呼格吉勒圖那樣屈打成招就死定了!或者坐若幹年牢後無罪釋放——他想起那些申請國家賠償的冤大頭們……不要!我才不要剃光頭穿囚服挨打吃牢飯,在號子裏度過寶貴的光陰!
那就隻能選擇逃亡……電影和小說裏的情節,悲催地發生在自己身上了!
必須把手機卡和身份證扔掉!他告訴自己。警察肯定會根據這些線索找自己。於是他把它們撕碎後從車窗裏扔出去。
天蒙蒙亮時,到達H城的方寶成了沒有身份的“黑人”。
他的戰友武泉退伍後就在H城。原本逃離時想找武泉落腳的。可他此刻一琢磨:既然已經通緝,警察應該把他全部親朋好友,所有社會關係都查過了。武泉家沒準也有警察埋伏呢。自己冒冒失失跑去,不但自投羅網,弄不好還會連累人家。
看來隻有流浪這一條路了。
他去找旅館登記住宿,因無身份證被拒絕。最後隻得下榻在不要證的地下室。
找工作也到處碰壁——哪裏都要身份證。
萬般無奈時,忽然想起手機上曾收到過辦證件的廣告。他一向對辦假證的深惡痛絕,可現在覺得有他們還真心不錯。他立即搜廣告,找人花錢辦了張假身份證——自己這個畏罪潛逃的“黑人”,隻要能活下去還管什麽真假?
他給自己起了個新名字“鄭無常”——正在流浪的生活不就是無常麽?
方寶——鄭無常用假證辦了手機卡和銀行卡,開始了H市的隱居生活。為避免被人認出,他到超市買了一頂棒球帽和一副黑超。
他戴著帽子在超市試衣鏡前觀賞時,鏡子裏顯示有兩個男人在身後看他。他心裏一緊,立即轉身付款匆匆離開。走在街上,他也不時回頭看看身後有否可疑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