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豪到村的時候是晚上十點整,是司機大哥送他回家的,他多給司機二十塊錢後,司機次答應送他回村的。
他回到村口就下來步行。
此時晚風徐徐,貌似要下雨,天上有月亮有星星,但基本都被烏雲遮住,地下暗幽幽,唯獨遠處的村莊燈光點點。
卓豪基本摸黑的朝村裏走,雖然他可以默念出“靈之烈焰”出來照路,但他不想,怕路上遇見趕夜路的人,那不是活活把對方嚇死。
他先不回自己家,因為他家已經沒有人,要去叔叔家,看是不是像司機所說,前幾天結婚的是他的卓蒙叔叔。
他到現在都覺得不可能是卓蒙叔叔,叔叔和他都死過了,哪怕叔叔不死,他也絕不會丟下他的屍體在路邊野店裏不管。
他可是叔叔的親人,這不符合邏輯呀。
但停在天橋底下叔叔的車又去哪了呢,不是叔叔開走,難道是小偷開?
這的確是個迷。
所以他快步的朝叔叔家走,看叔叔會不會在家。
很快,平常從村口要花半個小時才走到叔叔家,現在他十五分鍾就走到了。
叔叔家在山下,村民居住密集區的邊沿,傍邊是村水庫,和停車場。
卓豪第一去看的是停車場,雖然此時天色幽暗,但他老遠就辨認出叔叔那輛白色的轎車。
看到叔叔的轎車後他的心快跳到嗓子眼,看來叔叔真的沒死。
但叔叔既然沒死為咋拋棄他獨自開車跑掉了呢,要知道留他的屍身在野飯店七天七夜,很容易被動物分食的。
他可是叔叔的親侄兒呀,叔叔什麽能做出這種六親不認的事出來呢?
還好他去魂界後,通過自己的努力複活過來了,不然屍體永遠的擱置在那荒野小店裏,永遠沒人知道。
叔叔為咋這樣做,難道內有隱情?
卓豪開始覺得叔叔有鬼,急忙從叔叔家後的菜地爬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