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吳月娘還不肯善罷甘休。
以卓二姐"發昏"為由,把西門慶騙回家。
這一招可謂陰狠毒辣。
你不是非要去結拜嗎?
中途退場了吧。
退場因為誰?
因為卓二姐啦!
不僅詛咒了卓二姐,還掃了眾人的興致。
以後每次提起來,都會有人想:
好好的聚會,被這個娘們給攪了!
簡直就是一箭雙雕的反麵教材。
吳月娘之所以如此鄙視、排擠卓二姐,隻是因為她的私娼身份。
娼妓是我國古代“下九流”中的最末流。
命運可以用悲慘來形容。
《事物紀源》中記載:
“洪涯雛三皇暗人,娼家托始”。
在遠古的三皇時期已有妓女,不可考。
此說法顯然不可靠。
但商代確實有了專業的娼妓。
那時的娼妓以女巫或男巫的形式出現。
具有以下的特點——
善於言語;
工於媚男子的秘術;
裝飾美麗歌舞動人。
不用多解釋。
字麵意思已經很明白:
狐狸精耶!
此後,奴隸娼妓與官娼並存。
娼妓起初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女樂。
表演歌舞的女子。
貴族一般都有自己的“女樂”。
給自己或者客人表演。
如果客人看上了,就提供特殊服務。
“女樂”的社會地位很低,約等於奴隸。
但因為尚能糊口,社會底層中有一技之長的男性也會為貴族提供表演,混口飯吃。
統稱為“倡伎”。
被貴族看上後,無論男女都要提供特殊服務。
因為這支隊伍依然以女性為主,“倡伎”就慢慢演化成了“娼妓”。
進而,又分出了公娼和暗娼。
再後來,到了唐宋,
政府支持,市場經濟繁榮,娼妓這一行業得到鼓勵。
有人閑來無事,又開始瞎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