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吃了一半的時間,正見餘曉宇和他的第一批貨,就向白衣店走去。
想了一會兒,小明珠招手道 "小雨,一會把東西放好,來吃點東西。"
雖然他是老板,但餘曉宇才是真正的老板。
當你吃烤肉時,當你津津有味地吃肉時,你絕不會讓別人辛苦地工作。
小明和小餘吃完飯,問價錢,鄭先生拒絕了。
"嘿,會是什麽呢?"
鄭老板擺了擺手,一臉驚呼的說道:"直到現在,我鄭某才知道原來得罪了你,還能生活在肖老板的手裏,有多難,生活寬裕嗎,這件小事,你說我鄭某能收錢嗎?"
小明:"..."
感覺這就是慢慢回歸生命的優雅。
因為鄭老板拒絕了,小明早就沒有辦法,隻好把俞小玉帶走了。
接著,肖某對蔣某的店進行了簡單的檢查。
看到最近幾天的成交量,小明一開始有點懵。
店鋪裏的賬號,有上百年的曆史!
這比小明早年對自己身體的期望要高一兩倍!
重點來了。……商場就在這個年代開業,沒過多久。
想了想,小明又覺得這樣的收入並不少見。
畢竟,正常人是會開店的,會提前付錢買東西之類的。
在早期,當大多數人在收回投資資金時,他們開始在中期賺錢。
但小明不一樣。
他店裏什麽都不花一分錢。
所以小明的店麵是不用動腦筋的。
賺得多,賺得少,沒有必要剝離費用或任何東西。
所以,百餘年的人生,在小明的早期眼中,隻是覺得有點太多了。
畢竟,沒有生意還是沒有錢?
"老大,你這一輩子都要這樣嗎?"
小明看著俞小宇——他想用新生命來代替原來的生命——想了一會兒,說 "我先過一百年,把剩下的留在這裏,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