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在這時,丹尼爾不敢笑了,他低下頭,不敢直視方銘的眼睛,嘴角淡淡叫了一聲:"頭。"
方神沒有注意到方神是錯的,他又拍了拍方神的肩膀,興致勃勃。
有的人早已習慣了人和事,直到失去的時候,才發現他的珍貴!從他們還是小惡魔的時候起,方荷包就和一群托爾·但以理兄弟為他的生命而戰,幾個世紀過去了,他早就習慣了這些兄弟一直和他在一起,從來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他失去了他們,他會怎麽做。
直到他在文殊師利的幻象中看到但以理死去,他才意識到沒有自己的親人他真的活不下去,於是他懷著激動的心情看到了但以理。
托爾·丹尼爾的臉沉思了一會兒,然後咬牙切齒地說,"頭兒,大姐走了。"
方銘斯聞了聞,恍恍惚惚的,小心翼翼的問道,"丹尼爾,你說什麽?"他現在真希望自己聽錯了。
沉默了幾聲後,托爾說,"大姐,走吧。"
方銘斯沉默了。
托爾伸出手,遞給托爾一個錦袋,然後轉身離開了偏轉廳。方銘木蘭打開錦緞,錦緞的一麵是折疊的白色緞子,一麵是用發夾做的荊棘。
方銘沒有衝過去看緞子,而是看了看他覺得很眼熟的發夾。
過了很久,他才想起這是他穿過天堂城後,帶著眼淚出去玩時在一個人類城市買的發夾,但是Rehoboth再也沒有看到過它,隻是沒有眼淚不喜歡它,而且他也不在乎。
但是他不想看到這個發夾,幾百年後,他早已忘記了它。它隻是由最常見的荊棘枝製成的,但現在已經有幾百年的曆史了。它仍然和發夾的表麵一樣光滑,沒有一點痕跡。
方銘輕輕地擺弄著發夾,過了許久才慢慢地打開緞子,在緞子上麵寫了十幾行工整的男孩,看到方銘的心疼,他就像一個無淚的丈夫,他還看到了第一封無淚的親筆信,但沒想到會是告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