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是最霸道、最強大的!鍾剛煉成,就像屠龍一樣,隻要他戰鬥了幾百年,他的感情就像他哥哥一樣深厚,無論如何,他都不會放棄方銘,如果魔法煉成了,就很難不承認他是自己的主人,所以方銘不得不犧牲自己的鮮血,而魔法還沒有發揮出來。
血祭是修煉靈氣最快的方法,方銘有很多錢,而且大廳裏還有那麽多死鳥來補充,隻要能增強法寶的力量,也不在意失去一些力量。因此,他的姓氏幾乎就像他心髒血液的80%噴湧而出,有一次,足夠裝滿一個大桶。
如果數千年或數萬年的其他僧人看到方銘如此奢華,一定會羨慕得眼花繚亂,想到自己辛苦的封閉,想到自己靈氣的提取,仙女凝煉成法力,需要幾百年的時間才能凝聚成一顆金子般的心血,他們真的認為這些心血比什麽都重要,要修煉出根來,積累起來,許多仙靈即使麵對死亡也無法激發出一個完整的人。
在方銘斯那幾乎是奢侈的獻血儀式上,鍾猛烈地跳動著。不一會兒,那剛開始顯得有點粗糙的屍體就變得圓圓的了,散發出柔和的金光、銀光和黑光。
如果時鍾在方銘麵前靜靜地飄著,看起來還像死了的東西,現在它看起來有點靈性。
方銘白著臉看著麵前的鍾,滿意地說"你這麽說之後,就叫它鎮界鍾。"
話音剛落,鎮街鍾上就出現了三個簡單的字。
下一刻,鎮上的邊界鍾發出了低沉而歡快的鍾聲,繞著轉了幾圈,然後朝大廳走去。
托爾看著城裏的鍾飛走,正準備起身追趕時,一個模糊的信息突然出現在他的腦海裏。
"穿過子彈。"
方銘斯的心慢慢地放鬆了,但是他突然被嚇了一跳,搶劫了嗎?渡輪是什麽?
但是方銘立刻明白了,從天上的仙府上方傳來了一股接近泰乙真實仙類的威脅,方銘明白了,這個鎮的界鍾提前到了後天靈寶的劫案中,對他現在的修煉,後天靈寶的魔法也是一件非常幸運的事情。趙公明的這個水平,就算是一雙普通的精練材料,後天也可以煉出幾枚靈寶,不過後天煉出靈寶的潛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