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霄,其實我今晚答應你邀約,就是想當麵和你說一說我們倆的事,你是一個好人,但我們不合適……”
“再見!”
看著眼前的美女冷冰冰說完,轉身離去。
陳霄一臉懵逼。
這是哪?
我為什麽在這?
突然——
腦袋微微有些發脹,無數記憶湧了出來。
他瞬間明白了目前處境。
“我穿越了?”
“好好的,怎麽就穿越了呢?”
“而且穿越到一個剛剛求婚失敗的家夥身上?”
根據腦海裏的記憶,陳霄得知,這具身體的原主也叫陳霄,是兩家餐廳的老板,小有身家。
可其實,他還有另外一個身份。
藝人!
他同時還是一個藝人,一個被雪藏十年的藝人。
十年前,他練習生出道,唱跳rap,樣樣精通,與另外三名小鮮肉成立了一個組合,一出道便收獲了不少粉絲。
那一年,他十八歲,年少無知,稀裏糊塗被公司套牢,簽了一份條款嚴厲的十年合約,後因不服公司應酬安排,與公司起了衝突。
公司為了殺雞儆猴,直接將他雪藏,而且一藏就是十年,徹底涼涼。
不過,他也算爭氣。
既然混不了娛樂圈,總得吃飯不是?於是自己倒騰起了創業。
沒想到,真被他搞成了。
盤下一家快倒閉的餐廳,搞的有聲有色,還新開了一家分店,年入兩百萬左右。
他剛剛求婚失敗的那個美女,名叫楊曉芸,是一個十八線小演員,去他店裏吃飯時認識的。
楊曉芸主動追求的他。
兩人相戀已經三年了,這三年來,陳霄可沒少給楊曉芸買東西,包包、化妝品、衣服等,加在一起,五六百萬要有的。
而今天,是陳霄合約到期的日子,過了今天,他就是自由身了。
陳霄自己也知道,雖然是自由身了,但再想進入娛樂圈是不可能了,畢竟他年紀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