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唐:開局向李世民死諫,成了當朝紅人?

第十七章 惡奴

“老丈,不要害怕,我是新科狀元,我來就是替你們做主的。”

老兩口的眼睛放出光來。

“您……您是狀元郎?”

“不會是騙俺們的吧,當官的,哪有替老百姓說話的。”

“這不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麽。”

“您真是狀元。”

他們眼神有希望,但更多的是驚恐。

江旭拉著老人的手臂。

“我就是狀元,這麽說吧,我跟長孫方有仇。”

“我就是要借你們的事情弄死他。”

“這下,你們該放心了吧。”

要是不這樣說,老人也不敢開口。

二老不止一次去過衙門,長安城的幾個衙門都走遍了。

換來的確實威脅和恐嚇。

最後是戶部的官給了他們二十兩銀子,就算息事寧人了。

老太太哭了。

之前也哭,但眼淚早已流幹。

現在,事隔許久,提起這段事,她再次落淚。

他們家本來是做生意的,可是生意敗了。

家裏為了還債,一貧如洗。

兒媳婦是在生活富裕的時候,門當戶對娶的,外地人。

兒媳婦家是官家,被人揭發說貪汙,給殺了。

因為兒子身體一直不好,兒媳婦也沒懷上。

小兩口在逛花燈的時候,被長孫方給看見了。

那家夥就上門來找。

說是花錢買下他們的兒媳婦,家裏當然是不肯的了。

這種事,辱沒了先人。

長孫方不罷休,死纏爛打,並暗中派人抓走了他家兒媳婦。

被抓走的女人,還能保住清白麽……

他們的兒子上門去討要妻子,遭到毒打。

這一打,人就廢了,吃藥還能保命。

可誰知,連藥鋪的人都下了毒。

一碗毒藥下去,兒子一命嗚呼。

這就是古代的等級製度,老百姓是沒有人權的。

“混賬!這狗日的,草菅人命,強占他人妻子!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