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差暗殺進士,那不是挑戰律法麽。
魏徴趕緊讓人帶路,去了案發地點。
就在一家客棧內,縣令孫德成被殺,身上十幾處刀傷,砍的是亂七八糟。
他還衣衫不整,像是跟什麽女人在此春風一度。
可是,現場沒有女子,隻是滿床的血跡。
魏徴曾經辦過案子,他查看了死者傷口。
死者是被人用菜刀給砍死的。
房間的地上,留有腳印,還不止一個人,至少有三個人。
殺人,還組團?連證據都不滅掉。
江旭也不否認,這小子究竟想幹嘛。
床邊的牆上,赫然寫著‘殺人者江旭’的字樣。
這可把魏徴給整傻了。
你是欽差,想要殺人,隻要捏造一個證據就行了。
怎麽還會暗殺。
暗殺也就暗殺了,怎麽還能留下字跡。
這個事是瞞不住的,那麽多雙眼睛都看著呢。
無疑,江旭犯下的是死罪。
就這種場麵,魏徴想保也保不住,隻要孫縣令的家人去告禦狀……
不,隻要上報巡撫大員,然後到了中書省,江旭有十顆腦袋也不夠砍的。
“這個江旭,簡直是胡鬧!”
“來人!把掌櫃的給我找來!”
魏徴不傻,此事雖然很糟心,但疑點太多了。
他在長安頗知道江旭的為人。
江旭嫉惡如仇,朝野盡知,怎麽會殺死一個不相幹的人呢。
離開長安的時候,李世民就單獨召見過他。
李世民很欣賞江旭,話裏話外都是希望保江旭的。
魏徴隻能盡人事了,能找到這個縣令犯罪的證據,說不定可以保一下江旭。
很快,掌櫃的過來了,下跪。
“小民參見大人。”
“我來問你,孫縣令是怎麽死的?”
“這……”
“本官是欽差,你要如實回答,如果敢欺瞞,你免不了皮肉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