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之上。
江旭端坐,一身官服,還是大理寺的招牌。
底下跪著兩個人。
一個是員外,一個是書生。
高言慧道:
“有何冤情,快快說來。”
書生跪而再拜,眼淚嘩啦的。
“大人,小人娶妻,家中買了兩頭牛。”
“徐員外非說那兩頭牛是他家中丟失的,把牛給搶了回去。”
“小人隻是個秀才,家中無錢,全指著兩頭牛了。”
“牛沒了,地裏的活就沒法幹,求大人替小人做主。”
江旭修剪指甲,不言語。
高言慧指著那個徐員外。
“大膽——為富不仁,竟敢霸占別人家的牛!”
徐員外莫不在意,好像一身都是道理。
“大人,那兩牛頭,原本就是我家的。”
“我家的牛,身上都有記號的,寫著‘徐’字,不信可以找來看嘛。”
“方秀才貪圖便宜,偷走了我的牛,我就得要回來!”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啊。
書生痛哭流涕。
“大人,那牛,小人剛買來的時候,是沒有字的。”
徐員外冷嘲熱諷的。
“那你把賣牛的人找來我看看?”
“你偷了我的牛,沒讓你賠錢,那已經算不錯的了。”
這個案子已經積壓了三個多月,現在要查證,恐怕物是人非了。
高言慧一時也沒了主意。
不知道到底誰才是被冤枉的。
不能單憑窮富來判斷對錯,審案需要講證據的。
“大人?大人?”
江旭瞅瞅兩個人。
“你們都說牛是自己的,那就一人養一天,輪著來,最後賣了錢,大家平分好了。”
哪有這樣辦案的,這不是胡來麽。
高言慧沒開口。
秀才和員外都急了,紛紛言語。
“大人!那牛是小人的啊,小人對天發誓!”
“你的?拿出證據來啊,你說是你的就是你的?牛身上有本員外的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