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拉姆西德之子雷姆斯,身為拉格奈王國的第三王子,信奉騎士道。”
拉格奈王國的第三王子——超乎想象的大人物。於是,索倫也在考慮要不要報上名字——
“你是桑德羅斯嗎?比我想象的還要瘦小,雖然和我想象的不一樣……算了。率領小國的軍隊,卻能走到我的身邊……真是厲害。即使是敵人也可以說是大無畏。但是——他的躥紅也就到此為止了。能遇到我,真是運氣到頭了。”
雷姆斯傲然蔑視地說。盡管趨勢已經確定。
“不,我認錯人了……如果是哥哥的話,他受傷了,正在休息。”
索倫很平常地回答。
“…………”
雷姆斯好像一瞬間沒明白對方在說什麽。我呆住了。
“你不是桑德羅,但你也是王子,這一點是不會變的!那就應該先自報姓名,這是禮貌吧!”
“對不起,我叫伊多裏斯二王子——塞多留斯之子索倫尼烏斯。大家都叫我索倫。”
被雷姆斯的氣勢所壓倒,索倫坦率地報出了名字。
“索洛尼烏斯……你這個可憐的名字是怎麽回事!”
“話雖如此……”
“既然你也是騎士,就更應該堂堂正正地說出自己的名字!然後拿起劍來!”
“我不是騎士,偶爾也會騎馬。”
在古代,騎士作為階級有著特殊的意義。
……但是,這對現在的伊德裏斯來說也隻是落後於時代。現在雖然也有騎士,但那隻是字麵意思——騎馬的戰士而已。
恐怕拉格內就是殘留著這種舊有價值觀的國家吧。
“拿著劍率領軍隊——這不是騎士還能叫什麽?不過,你的回答就像吃了那個人一樣。看來你隻有膽量。”
“哦……”
當然,索倫隻是普通地應付著。
“……好吧,伊多裏斯的騎士!男人與男人的戰鬥自古以來就注定是一決高下。你既然是男人,就應該遵循騎士道,堂堂正正地打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