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簽完了,可趙南峰也發現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就是現在的大唐法律還不健全,特別是在商業這一塊。
也就是說,簽署的合約需要生效的話,太麻煩了,還得有公證人在場,這份協議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有法律效應的文件。
這不和談判桌上簽署不平等條約一樣嗎?
趙南峰心想,自己以後要把生意做大做強,有一個完善的法律作為保障是必不可少的,看來還是需要完善一下大唐的法律了……
楚洛很快便帶著合同回去了,然後利用飛鴿傳書的方式,將楚國那邊的情況也一一傳遞了過來。
現在楚國舉全國之力,集齊了大概十億兩真金白銀,並且還在趙氏錢莊貸款了五億。
不過按照合同條款,這五億是不收一分利息的,但作為交換,要廉價用地,以及減少稅收等等。
趙南峰也毫不吝嗇,承諾了數十萬的就業崗位,並且還將方便麵也納入到了這次的商業規劃當中。
反觀唐國,在本次的商業合作當中,李世民充當著一個借貸人的身份,自己一分錢沒出,全是從趙氏錢莊貸款的,而且貸款期限也被李世民嚴格拉長,利用了自己的權威給趙南峰施壓。
“恩公啊,朕一定會還的,你放心,而且咱們之前不是說好了嘛,朕君子一言駟馬難追!”
趙南峰則是黑著一張臉,冷笑道:“我們先前說好的?我們先前說的是這個嗎?我是真沒有想到啊,你居然是個鐵公雞,一毛錢不出!”
“恩公,你是了解朕的人,現在朕把皇宮都抵押出去了,你還怕朕不還你錢嗎?”
“那你多少也自己出一點啊,合著錢莊都快變成你家開的了!”
這可不是幾兩銀子的事,幾億兩的支出,很容易就造成貨幣貶值的!
趙南峰現在也顧不上這些了,找來沈萬三,把接下來的計劃和細節重新捋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