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做到悍不畏死,先決條件要有一個能夠讓所有狼信服的首領。
其次,長期緊密配合的團隊作戰方。
才能讓他們擁有來去如風,集團攻擊強大目標的勇氣。
“首領,狩獵已經結束了。”
林牧滔滔不絕給大家傳授了團隊作戰的精要,以及所能帶來的戰果時,前方的血腥一幕宣告結束。
還是林牧說的那樣,狼群凶猛歸凶猛,不過數量太少。
最終,有一半左右的野鹿逃出升天。
現場的野鹿屍體,林牧粗略估算,大概有兩百多。
算上自己眼前的幾十個,這次取得的戰果接近三百。
已經遠遠超出了林牧的預料。
渾身是血的狼王,用力抖了抖身上的皮毛,昂起頭,衝著林牧嚎叫了幾聲。
林牧揮揮手,帶領眾人接近狼王。
“狼王兄弟,不是我林牧小氣,你們要兩隻也拿不回去呀。”
林牧心平氣和的跟狼王解釋。
這些狼的體量,根本不可能每隻帶回兩頭野鹿。
能拖走一隻,就已經不錯了。
林牧建議將這些野鹿交給北河部落代為保管。
等到狼群需要食物的時候,去北河部落跟他們要。
沒想到,林牧的這個建議,遭到了狼王的嚴厲拒絕。
狼王的底線是,每隻狼要得到兩頭野鹿。
它這頭狼王,要得到十頭。
怎麽拿回去,跟林牧沒有關係。
見此情景,林牧隻能用哭笑不得來表達現在的心情。
真不是他小氣。
這次作戰,狼群出力不少,多分給它們一些也沒什麽。
就是沒想到,這些狼就會像人一樣就地起價。
狼群加上狼王,一共有四十多隻。
按照每隻狼兩頭野鹿計算,相當於八十。
算上狼王的十個,最多不過九十頭野鹿。
北河部落能夠拿走將近兩百,還是林牧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