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奇兵不是別人,正是新鄰居,狼群。
“狼王兄弟,有沒有興趣跟我去一處新的地方打獵?”
“什麽地方?”
狼王問道。
“那個地方是一片一望無際的草原,上麵生長著各種各樣美味可口的野獸。”
林牧沒有去過遠方的草原,描述的這一切,是按照以前看動物世界時,主持人介紹的內容所講。
草原上棲息著數量眾多的食草動物。
憑借記憶,以及三寸不爛之舌,林牧將草原描述的好像是仙境一樣。
慫恿狼王帶領它的子民,跟自己一塊去草原開開眼界。
有朝一日,林牧占領那座草原,會單獨給狼王畫出一塊領地。
狼群不但可以在領地棲息繁衍,並且附近獵物也都是它們的。
既不會有人類與他們爭取,更不會遭到同族攻擊。
“好。”
狼王的回答,還是之前那樣的言簡意賅。
縱使狼王有些智慧,也鬥不過林牧這個滿身是心眼的現代人。
糊裏糊塗成為了林牧的保鏢。
出發的日子到了。
二十名整裝待發的狩獵小隊隊員,在林牧的帶領下,先是朝著狼群的聚集地走去。
兩方匯合,大蠻憑借記憶,領著這支聯軍花了一天的時間,繞過山林來到了他們逃亡的落腳點。
“沒錯,就是這裏。”
來到此地,大蠻先是看了看左右的景色。
確定他們騎的馬,是在這裏累死的。
隨後眾人一頭紮進森林,找了個山洞躲藏起來。
“大家休息一會,吃完東西繼續出發。”
半個小時後,大蠻迫不及待的站起來,帶著眾人向一個方向走去。
林牧之前逆推算出,疾風部落所在的草原,距離森林約有一百公裏的路程。
如今大家以步行的方式前進,白天走到天黑,算上休息時間,行軍速度平均也在每天十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