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一陣“轟”的悶響響徹四周。
身形強健的棗紅野馬剛和林牧碰撞,全身不受控製的倒在地上
“你輸了”
林牧揉了揉有些發酸的胳膊。
不得不說,這匹野馬力氣的確大。
但是再大,也比不過鴻蒙禦氣訣帶給林牧的強悍力量。
棗紅野馬很不服氣,還想爬起來撞擊林牧。
這一回,林牧不會給它這個機會了。
揮舞拳頭將爬到一半的野馬砸翻在地。
此時此刻,林牧徹底明白,古人為什麽要用鞭子來馴馬。
這種動物在某種程度上,脾氣倔強,又桀驁不馴,比狼群都要固執。
不將它們打服,根本無法為己所用。
就算林牧的禦獸術自帶四十好感度,也無法讓這群馬屈服。
除非,林牧將禦獸術升到滿級。
不過那是個漫長的過程。
現在需要使用暴力!
狼王也明白了一件事。
上一任狼王死在林牧手裏,真是一點不冤。
林牧展現出的力量,已經超過了叢林中絕大多數野獸。
若他不停用拳頭擊打,這頭現任狼王,估計也扛不了多久。
緊張之餘,狼王不禁感到慶幸。
慶幸狼群與北河部落化敵為友,成為了聯盟。
一分鍾後,林牧感覺差不多的。
地上這匹野馬,估計已經被打得七葷八素。
再打下去可就要出馬命。
好不容易碰到四匹落單的野馬,林牧可不希望它們就這樣死掉。
”你要是不服氣,就繼續朝我噴口水甩尾巴,我保證,會把你活活打死。”
此話一出,棗紅野馬收斂起了桀驁不馴。
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恐懼。
野馬智商低歸智商低,不代表它們一點智商都沒有。
被林牧打的七葷八素,它們已經知道對方的力量有多大。
“很好,終於學乖了。”
林牧拍了拍手上的灰土,說道:“如果不想再挨打,就按照命令給我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