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什麽吵!是不是把北河法典的規定都忘在了腦後?”
聽到北河法典四個字,屋內的十幾個人臉上同時變了顏色。
正與同伴爭搶羊皮的男子,嚇得匍匐在地上。
其他人也是同樣如此。
法典規定部落族民發生爭執糾紛,不允許私下解決。
兩方一塊去找部落獎懲官清泉。
之後各自說出自己的理由,由清泉和部落長老進行裁定,
如果違反,輕則挨一頓鞭子。
嚴重的不僅要挨鞭子,還要把家中儲備的食物,拿出一半上交給部落。
自從北河法典頒布,林牧小範圍內進行了一些私有製改革。
比如,狩獵中誰出力最大,誰就能獲得獎勵。
這種獎勵可以是武器,也可以是食物。
允許部落子民私人擁有拿回家中。
林牧之前,北河部落實行的是部落共有製。
各類物資按照平均分配。
“月牙,你來告訴牧哥哥,他們兩為什麽爭執?”
林牧滿意眾人的反應。
別看剛才說話聲音不大不小,卻足以震懾眾人大氣都不敢喘。
“牧哥哥,事情是這樣的,大家忙著製作鞋子,不知不覺隻剩下一塊羊皮,他們兩個人都盯上了最後一塊羊皮,誰也不肯相讓。”
“你們呀……”
林牧無語道:“羊皮沒有了,你們可以跟我說,我會給你們找來更多的皮子。”
說到這裏,林牧盯著剛才那個揮拳的男子。
“拳頭不是用來欺負自己部落裏的同伴,是用來保護北河部落的!”
“首領,我知道錯了,請你懲罰我吧。”
“念在你是初犯,並且主動領罰的份上,這次我不對你實施懲罰,但是你記住,如果你下次再敢用拳頭威脅同部落的人,兩罪並罰,你將會挨六十鞭子。”
“謝謝首領,謝謝首領,我以後再也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