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出眼前這些野獸是馴鹿,林牧回憶起小時候看過的動物世界。
當時,主持人滔滔不絕的講述著馴鹿的各種習性和特點。
如果給不畏嚴寒的野獸進行排名,馴鹿絕對能排進前三。
馴鹿這種動物,有一個很有趣的習性。
每年中有一半的時間,處於長途遷徙狀態。
林牧猶記得主持人誇張的介紹,馴鹿一生的行動足跡,可以繞地球三圈。
春季開始,馴鹿群會向北方移動。
之所以不停的遷徙,一方麵是為了尋找更多的食物來源,以及適合它們的棲息地。
同時,還有一種說法。
馴鹿群每年不停的遷徙,是為了躲避吸血蚊的騷擾。
隻有到了寒冷的地方,才不會出現吸血蚊子。
不管怎麽樣,馴鹿群的出現,對於林牧來說,絕對是一個天大驚喜。
難怪狼王不認識它們。
估計馴鹿是前不久遷徙到這裏。
或者是路過,暫時休息而已。
“牧,咱們應該怎麽把它們抓住?”
得知林牧要收服這群馴鹿充當坐騎,黑牛開始躍躍欲試。
見識到林牧騎在馬上的英姿,黑牛也想弄一頭坐騎。
別管是馬還是鹿,隻要能騎就行。
“小點聲!”
林牧一把捂住黑牛的大嘴。
馴鹿不但跑得快,聽力也非常敏銳。
要是被它們聽到異響,絕對會一哄而散。
眼前幾十頭馴鹿,看在林牧眼裏根本不是野獸。
而是一塊塊能夠移動的黃金。
“想要抓住這麽多的馴鹿,憑咱們這二十多人,恐怕是不行。”
相比於做事不動腦子的黑牛,清泉考慮問題更加全麵。
林牧迫不及待的想要抓住這些馴鹿,但這次出來的隊員隻有二十多。
無法完成林牧的預想安排。
除非,將部落裏的人全部叫出來,並且找到狼群助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