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密衛的粗略估計,這一次被波及的人數,超過了五十萬。
他們當中有很多人是受教育的。
若是按照慣例,將這些人都殺死,那就太可惜了。
於是,崇禎決定實行特赦.
是的,特赦!
這是大明豪強們最愛的特赦。
但特赦並沒有降低他們的賦稅。
這隻是一種善意。
當然,這次特赦也不是為了減輕他們的罪行,隻是將他們都發配到台灣去。
大明時期,台灣是一座寶島。
台灣被攻占之後,許多大明朝的人都在那裏進行著擴張。
大明之人,何其之多?
然而,在傳統觀念下,許多人對離家出走尤其反感。
他可以用武力,可是崇禎怎麽說也是一國之君。
做人要講究臉麵。
尤其是在他招惹了那麽多的貴族、豪強、貴族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崇禎想要遷移,也不是沒有其他的方法,隻是這需要一定的時間。
這五十萬人,留著也是浪費。
有文化的人,可以到台灣,把台灣的原住民,都帶到這裏來。
剩下的都是用來打副本的。
台灣,如今已經是一片貧瘠之地。
....
“是……”
在崇禎的命令下,五十萬人開始向台灣進發。
一路上,不少人都在解釋著朝廷的規矩。
在台灣,一人十公頃,頭三年要交五成的賦稅。
3年以後,土地屬於自己,上交的稅款也就是十分之一。
在沒有收獲的時候,國家會給他們六個月的口糧。
“是麽?官府沒有懲罰我們,反而把十裏田地都分了出來?我沒看錯!”
在這些所謂的罪犯裏麵,有不少都是奴隸,被人賣到了豪強家裏。
辛苦工作,就是為了吃飯。
如今每個人都有十多塊地,三年時間,土地就是他們的了,這讓他們如何不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