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明:轉生成崇禎,我成了千古一帝

第一百七十八章獎勵和懲罰

“知道了就努力吧。如果你做得好,我一定會給你豐厚的報酬。”

在崇禎看來,這幾個家夥實在是太可惡了,不給他們一點教訓,他們就不會這麽囂張。

不過人家都已經認輸了,那就不能再吝嗇了。

有功有罰,有罪有罰,這才是一個組織能夠長盛不衰的基礎。

自己豈能為了這麽一件事情就破壞規則?

要知道,律法的強大,就在於,隻要有人敢違抗,不管你是皇帝,不管你是富豪,不管是富豪,還是平民,隻要你犯了,就會被懲罰。

無情是正義的基礎。

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會屈服於錢和地位。

這條法則就是一坨屎!

國之名,豈不是一文不值!

到時候!

那些所謂的法令,在平民眼中,就是一種被人利用的手段。

為什麽在這個時代,軍隊會如此的鬆懈?

為什麽明知道,勾結敵人,是要被誅九族的,卻還有不少人,和敵人勾結在一起?

為什麽在明知道自己的國破家亡後,人比人還賤,卻依舊不肯出手相助?

為什麽明知道叛亂必殺,卻還要反抗?

其中有很多的理由,但說白了,就是因為法律上的缺陷。這就造成了民眾的不信任。

法律,是指政府製訂或批準並依賴於政府強製執行的,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物質生活狀況下,統治階層的意願。

以權力與責任作為其主要內容,旨在確認、保護和發展有利於統治階層的社會關係與社會秩序。

不客氣的說!

因為法是代表著統治者的權益,因此,在最初的時候,平民是很脆弱的。

而且,隨著歲月的推移,老一代的離開,這個國家的主宰,早就已經忘卻了世人的苦難。

早就忘了,當年的開國之君,為了顛覆上一代,不惜誅九族,也在所不惜。

因此,原本應該是為了維持國內的治安和安定,現在卻發生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