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黎明時分。
蒙古軍隊一共出動了五支一千人的軍隊,分成五個小隊,前往其它地方,打量著明軍的兵力。
當五支隊伍全部出動的時候,咕咕各就派遣了一支偵察部隊,前往榆林偵察。
咕咕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林略的耳目,在他離開不久,林略派出的一支偵察小隊,就緊緊地跟著他。
日落時分,蒙古軍僅剩的一支臉上帶著驚慌,帶著殘旗返回,咕咕各心中一片冰冷。
“我的老天爺,難道不是說,明王朝的時候,你就把自己的精英,派到了遼東,給我們的奴隸製造了困難?為什麽會有那麽多人?這是要把我們速速哈部落給滅了嗎?
一位小型的族長,終於是支撐不下去了,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嚎啕大哭。
“二十鞭,誰再敢搗亂,格殺勿論。”
按理說,咕咕各身為聯軍統帥,是沒有權利懲罰其他部族的族長的。
不過,在這樣的環境下,若是讓他繼續流淚,那麽對於軍隊來說,無疑會造成很大的傷害。而且,他們的食物已經所剩無幾,到了那個時候,他們還沒有開戰,他們就已經崩潰了。
咕咕各決定懲罰一下那個小部族的族長,以免事態惡化。
傍晚時分,一支偵察隊伍從榆林返回。
果然如古古所說,榆林戒備森嚴。
“我們真的要束手就擒麽?”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每個部族的力量都會下降至少五成。接下來的二十年,他們都要生活在大明的勢力之中。
可是如果不臣服,等待他們的就是死亡。
就算他們能夠從明人手中逃脫,也很難確保他們不會被其它的部族所占領。
要吞掉一個大草原上的部落,那是非常殘酷的。
一般情況下,隻要是男人,隻要翻身上馬,就會被斬盡殺絕。
就算不能殺死他們,他們也會盡可能的讓他們成為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