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證人!”
師爺往前一小步,中氣十足的喊道。
衙役的燒火棍再次有節奏的敲擊著地麵,不多時,衙門口喧鬧的人群讓開一條路,一個滿身是泥的乞丐被帶了進來。
這位乞丐,就是在凶案發生當天,親眼見到李甲回府的目擊證人!
“草民見過大人!”
乞丐一臉惶恐,率先跪地行禮。
包小天衝著他招了招手,又指向跪在另一側的李甲,問道:“你見到他的時候,大概是什麽時辰?”
乞丐帶著顫音回道:“回大人,戌時許!”
“此話當真?若是作假,你可知該當何罪?”
“回大人,草民就算是吃了豹子膽,也不敢胡說啊!”
包小天再次問他。
“那你見到他的時候,他的衣物是否損壞,且不夠整齊?”
“沒錯!他的衣角碎了大半,且胸前還有髒物,進府的時候還慌慌張張的,險些跌倒!”
乞丐說到這裏,又補充了一個小細節。
“大人,其實那一天我之所以對他的印象深刻,其實還有一個原因,他是坐著轎子回來的。可那轎子就算是在咱這汴梁,也需是權貴之家才能有!”
李甲去年才中的秀才,今年才返鄉,如何結識權貴?
包小天看過卷宗,通過推理,他知道李甲和萬奇的關係,更知道劉蝶花在他們三人之中的關係,可問題是,要有一條重要的信息將他們全部都聯係起來!
這時候,一直不吭聲的秦月忽然笑道:“包大人,你有去過凶案現場麽?”
這個話題問的包小天一愣,不過他還是強顏歡笑道:“現場證據都有收集,並且有卷宗作為歸納整理,隻要本官梳理了,自然能還原出整個案發現場。”
可秦月卻不管包小天的說辭,直截了當的回道:“若是包大人僅憑這名乞丐的一麵之詞,又或是卷宗裏的一些文字信息就還原了當時的案發現場,那是否缺乏了本案最需要的現實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