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不怕,你怕什麽!”劫匪如此說道。
凱撒雙眼一瞪,你特麽說的還真有道理,你走火死的又不是你?
不過他沒敢說,他怕惱羞成怒的劫匪給他一梭子。
很快,隨著時間的流逝,警員們臨時征調了一輛小轎車,奮力擠開了圍觀的吃瓜群眾之後,開到了現場,送給劫匪。
話說這群吃瓜群眾是真的不怕死,這貨劫匪手中的武器普遍是全威力彈,什麽意思呢?就是但凡準頭好的人都能在五百到八百米米距離內殺人,因為這個距離子彈不會飄。那麽問題來了,吃慣群眾距離劫匪多少米?答案是三百米!
他們認為躲在警察後麵就沒事了,警察就好像是特麽法國人心裏的馬奇諾防線,堅信德軍不可能越過。
他們甚至都沒注意到警察們躲在警車後麵不敢露頭的樣子,人家專業的吃瓜看熱鬧都不敢露頭,你們這群防彈衣都不穿的渣渣們怎麽敢的!
小轎車被一名警員開到劫匪麵前,沒有什麽小警員突然基努,·裏維斯附體,拔槍嘎嘎把四名劫匪幹死的故事,還是那句話,一個月千把美元,你拚什麽命啊!
當然按照這個道理也就沒有什麽警員們提出代替人質這個說法,第一劫匪們不同意,他們才不願意身邊綁著一個定時炸彈。第二警員們也不同意,都是公務員,是在沒必要!
按照正常流程走,下麵就到了劫匪們挾持人質,開車逃離現場過程。
但沒有意外的話意外還是發生了。
一個穿的和個宇航員一樣的大白從天而降,驚呆了在場所有人。
前麵都說了,能讓尼克·弗瑞都焦頭爛額的超級英雄紐約市就有兩百多個,這是個什麽概念呢?
平均每兩條街道就有一個超級英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沒錯,密度就是這麽高。
自從斯塔克身穿一身鐵皮麵世之後,無數超級英雄如同雨後竹筍一般冒出,經過一年的發酵紐約市民們也習慣了和這些比警察們積極且勤奮的義警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