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雨和李東本來就商量好,既然那對夫妻認錯服軟,就定在今日,讓兩家人見一麵,兩夫妻當麵對樓下的鄰居道個歉。
沒想到,劉小雨被打了個措手不及。
那對夫妻並沒有道歉,而是要求樓下的鄰居道歉。
李東也在旁邊煽風點火,說兩方都有錯,但樓下的鄰居錯處更大。
作為一個年輕力壯的成年人,他不該動手打人,即使是別人先動的手。
李東說樓下的鄰居是有理智的,有文化的,文明的成年人。
遇到這樣的情況,除了回手還擊,還有更高明的做法,那就是報警,但他沒有。
他選擇了最錯誤的方法,導致雙方矛盾激化。
所以總體而來說,樓下的鄰居是最大過錯方。
這就是他們街道辦做出的評價。
如果雙方不進行和解,想要上訴到法庭,李東會為樓上的鄰居作正方證人。
劉小雨聽到這些,哪能忍氣吞聲,她直接反駁了李東的話。
她認為李東在玩兒邏輯文字遊戲,將結果作為導向而逆推因果。
這根本就是偽邏輯。
而更令她奇怪的是,李東的態度怎麽進行了一百八十度度大反轉,跟昨天的完全不一樣,他們不是說好了,站在樓下鄰居那一方嗎?
樓上的鄰居不也說的好好的嗎?
他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錯誤,想要和樓下的鄰居和解並進行道歉呀,今天怎麽了?
那對夫妻不僅沒有要承認錯誤的打算,甚至還要把錯誤歸結於樓下的鄰居,想讓對方道歉。
更甚者,如果不道歉,會把樓下的鄰居告上法庭。
而李東,會替樓上的鄰居作證。
劉小雨想起來了。
之前,她的辦公桌上莫名其妙出現了一個禮物盒子。
她問同事是誰的,是不是放錯了地方?
看收件人寫著她們部門的地址,她第一時間認為是給李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