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武漢整整住了一個星期,她向周圍的人介紹說:這是我丈夫。
他就溫和地向大家點頭微笑。
兩個人約好,回徐州以後各自離婚。
臨走前一天晚上,他情意綿綿地為她寫下了《蝶戀花·詠情》:
應憐秋波相欲流,
最苦多情,長怕別離後。
洪益小巷語未夠,
歸元禪寺不祈求,
斷腸相思,難眠隨夢愁。
浮生教伊恣意度,
意濃情深伴侶走。
他寫得一手好字,字體剛勁流暢,袁玉娜小心翼翼將其收在日記本裏。
她很快向丈夫提出了離婚。
丈夫以為是因為小保姆的緣故,就說:你給我一段時間,以前是我對不起你,以後我一定會改正。
父母知道以後,也勸她不要離。媽媽甚至對她說:“你要是離婚的話,就不要進我這個家門!”
他們哪裏知道袁玉娜已經鐵了心。
1995年7月底,她終於拿到了離婚證。兒子判給了丈夫,她隻帶了幾身衣服就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門。
往哪裏去呢?
娘家是回不去了,她隻好每月花160元租了一室一廳的房子。沈如剛自然成了這個新家的常客。
袁玉娜看著家裏空****的,心裏就難過。
他就抱住她說:“你等著我,我肯定要離的,我們什麽都會有的。”
他說,隻要老婆同意離婚,他什麽都不要。
袁玉娜心中頗感安慰,於是就買了一套安居工程預售房。預付了一半款,其餘三萬多元分幾年還清,房子要一年以後才能拿到。
這對於準備重新營造一個新家的袁玉娜來說,象征著幸福生活的開始。